2009年11月28日 星期六

結婚啓事

  下簽名人劉全惟和XXX同意申明他們相對的感情和信用的性質和程度已經可以使得這感情和信用無條件的永久存在。

  所以他們就在本日XX年X月X日,成終身伴侶關係,就請最好朋友當中兩人簽名作證。


            本人簽名:劉全惟 XXX
            證人簽名:XXX XXX




哦,不。還忘了註明可以不設婚宴嗎?流水席實在惹人厭惡,只是雙方家長互相較勁的場合,是誰配得起誰,又是誰委屈了誰。伴郎伴娘兄弟團姐妹團也省下來好嗎?我們寧願在家裏親手做些卡片通知你們這喜訊。比起打打鬧鬧,不是更浪漫動人嗎?

兀自提了個小行李來個一個月的游走世界,沒有煩瑣擾人的儀式典禮籌備。結婚本來就不是兩個人的事的簡單問題,至少我可以盡量把她兩人化嗎?

真的要的話,就在床頭或者房外貼個「囍」字。好嗎?








XXX若有緣,請自行補上。

2009年11月24日 星期二

歡樂寢

一個人孤單久了也無所謂寂寞了。

昨天拿出深藏在鐵櫥裏頭的棉被,雖然都還沒到最冷的時候,但就想溫暖點好。躲在棉被裏頭像極了蠶寶寶,感覺舒服極了。蠶寶寶把絲吐盡了也就死了,但是可以躺在舒服的絲綢裏也不枉此生了。雖然我沒有想要睡死在棉被裏。

床上有三個枕頭,還有一個草莓小靠墊。一個是很舒服的竹炭枕,剛買回來的時候,我連續兩個禮拜早上的課和工讀都遲到,因爲真的太舒服了。另外一個就是從僑大用到現在的枕頭,已經被我嫌棄拿來墊腳用。最後一個就是IKEA買來的泡泡枕,太軟了,所以只好用來抱抱。至於草莓小靠墊是大紅色,用起來的確有點小娘,但是睡前給小草莓親親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但是,我還是想買一個海綿寶寶。我好愛海綿寶寶。睡覺可以抱住海綿寶寶我想會讓我美夢的。

所以一上床就被枕頭和棉被淹沒。有一次因爲枕頭太多掉下床了,砸中放在桌邊的杯子,biang,杯子就破了,全寢也在深夜熟睡中驚醒了。之後我就做了惡夢,多少是被室友的詛咒造成的。

真希望大家可以送我一個海綿寶寶啊~ :-)


寢室一影。
我們寢室其實過得好歡樂!(撒花~)





2009年11月12日 星期四

合理不合理

裸睡
舒服。
比較容易着涼,好像也比較容易把棉被弄髒。

The elephant in room
視而不見。這不是一個緘默的時代,但有時圍護正義也需要一點勇氣。

浪費
習慣成自然。
其實我們可以為環保、社會、國家做一點貢獻的。

翹課
這是休息。都已經大學生了,但是被當只能說自作孽或者運氣不好。
p/s:文學史老師說:被當不代表你就不是好學生,只是這個階段你沒把他學好而已,我也被當過,大不了明年重修(暈)。老師說得好令人動容。

看正妹
視覺享受。
但是要在女朋友不在的時候。在的話,其實也可以偷偷看。

敗家
促進經濟發展。
追求物質生活不如求個心靈飽滿才更懂得知足啊!

宵夜
約夜越精彩。
嵗已經中年發福,這樣好像會早衰。

出氣發洩貌。
四肢健全,就也沒什麽可以怨的了。

2009年11月7日 星期六

暗巷裡住了條蛇

流竄在形色之間,像一條黑色隱形的蛇,穿過女子短裙的底下又滑過男子結實的胸膛前。一來一往之間,追求腳步移動的快感,似乎上了隱的,眼珠子來回的擺動,害怕失去路上的任何一個形色男女,有穿短裙的,有畫濃妝的,有緊身皮褲、有皮鞋、有襯衫領帶,有酷炫髮蠟,也有蝴蝶頭夾的。重疊交錯,變化出無限可能的排列組合,卻又害怕出現相同重疊的機率。

是要有足夠的勇氣才能站在這裏的街頭的。

這就是大城市,需要如此高格調的點綴,卻又是另一種奢華。黑蛇以靈巧順暢的高技巧在腳步與腳步之間繼續前行。人潮使空氣升溫,躲開大街道繁華,后巷的氣氛讓人萎靡沉淪。性感紋身金髮熱褲妹,在街角的小 7 前叼著綠色萬寳路;平頭低領 T 墨鏡的180猛男,在 adidas前徘徊最終卻與一個尤物糾纏上了。相比之下,后巷沒有大街高樓百貨的廣告版打燈,但是卻又暗藏洶湧澎湃。夜,在大城市的后巷更加精彩,和撩人。新增影片


許許多多隱諱的小故事都發生在這個暗巷,就像黑蛇四處流竄在深溝的道理一樣。對一些人來說,這裡就是他們最常幽會的最佳地點,不被焦點,就有發洩狂烈慾望的膽大和勇氣。他們很愛很愛,很愛這裡。冬天已經來了,還是一樣火熱。熱,很熱。黑蛇最後也不出來了。

這裡像個無底的黑色漩渦,把迷惘迷茫甚至迷糊的人都一口氣吞噬了進來。出不去了的:就像妳的髮香的道理一樣讓人無法自拔。

2009年11月2日 星期一

盡頭

我是不會寫故事的人。




連午睡都睡遲了,起床卻天暗。提起個綠色提袋,就這樣往外奔,荷葉領的穿了3年了的藍色的短T,七分長的卡其褲,還有一雙新買卻感覺落色的拖鞋,就這樣出走了。

其實,他已經不是第一次選擇出走了。

搭上21:05發車的捷運,他喜歡坐在第一節車廂最前面面對大大車窗的位子。他沒注意車廂的各站停靠,也沒有目的地,就這樣隨性想在那一站下車就在哪一站下車。往往幾乎沒有一次卻不是就在同樣的一個站想下車就下車。對,他每次都沒有目的的去同一個地方。

人來人往的擁擠似乎沒有對他造成多大的紛擾,奮然自己遊走在紅綠燈與斑馬綫的交叉處,往101的高樓那邊走去。他是那麽得喜歡在夜晚中呈現墨綠色的大樓,多少可能受到對自我男體的崇拜。午夜12點,辛德瑞拉這樣的童話,對他而言只是欺騙小朋友的故事,雖然他曾經相信過。他那麽認爲這是一種奢望,因爲已經沒有人不可在12點之前回家的。是的,他才剛活過來而已。

坐在松壽路路口,拿著一瓶零卡可樂。哦,不是啤酒他戒酒了,但開始吸煙。目睹深V的超短連身裙的正妹還是潮T紳士帽的痞子男,他沉醉在虛幻華麗包裝的外表中,又不斷聯想他們之間背後隱藏深處的秘辛故事,而且還帶有一些情色。

最後,他回去了,脫剩下四角褲躺在床上望著日久發黃的天花板:發現他身在的這個城市不好玩了。每次出走,她都是在尋找她。都差點忘了她的長相什麽樣子,五官或許都已經化成一片;記憶中追尋的可能只是一片影子。雖然經常還是夢見她,還問她:妳要去那裏?她說:101。

今晚,依舊孤單寡人。





其實,我想重拾那幾乎要被遺忘怎麽用筆寫字的感覺。